航空障碍灯属于特种民用机场助航灯具,区别于常规的家用和户外型灯具。需要强制由民航局授予航空障碍灯厂家生产销售许可资质,方能够进行生产和销售,并保证项目验收。航空障碍灯的民航资质从一开始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到中期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以及现行的民航局官网挂网通告信息表及检测报告,从1997年至今,历经22年的发展蜕变。
1997年,中国民航航空总局颁布了首批《民航特种车辆、地面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包括了航空障碍灯;
2005年9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0号正式实施,关于航空障碍灯的许可证统一更改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2013年间,中国民用航空局将运行了8年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变更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时代在发展,中国助航灯行业也在进步。当以往的标准规范无法跟进新的发展步伐,那么关于航空障碍灯,关于中国整个助航灯行业的又一变革,正悄然而有序地到来。
2014年5月21日,中国民航航空局在官网发布了暂停受理新申请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设定合格证》及正在修订《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5年04月0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官网颁发 了关于《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解决措施,以及新送检的航空障碍灯需要质量一致性审核的事项。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5 年03 月09 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0J21 号)要求,颁布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于2016 年04 月13 日正式发文运行, CCAR 部号:CCAR-137CA R3) ,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中的"第四条: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由民航局以通告形式公布。
又在"第六章:通告"中详细列明了以通告形式发布的要求。具体通告流程为:制造商将机场设备送至民航局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合格、通过质量一致性审核的,由检验机构编制检验合格报告报告民航局,民航局收到检验机构有关机场设备检验合格的报告后,以通告的形式对合格机场设备名称等信息予以公布。民航局于2017 年10 月30 日发布了编号为AC-137-CA-05-2017 <<航空障碍灯检测规范》
至此,航空障碍灯的民航资质由以前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衍变为《民航通告>> ,并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网站上公布。通告制的信息为制造商所生产产品的《民航通告)) ,附件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
新的合格的、符合最新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航空障碍灯厂家,其所获得的航空障碍灯民航资质可以在民航局官网上查询到详细信息。截止至2019年7月9日,原先已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的厂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只剩下一家。而满足 最新航空障碍灯标准规范,并取得民航局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的厂家之中,广州市新航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旗下所有的航空障碍灯产品均已取得相关的民航资质证书报告,可满足民航或是军航相关部门的项目验收。
参考民航局官网:http://adeqpt.caac.gov.cn/index.html电话:133328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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